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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法期滿以後
住房暨都市發展協調委員會秘書長盧絲·奧智禮宣佈,住房租金管制法到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滿,從今年一月一日起已經失效。不過,國會參眾兩院正在醞釀一項新的法案來取代已經失效的法律,相信不久將加以通過。
住房租金管制法為共和國九三四一號法案,又名特定住宅單元規範改革法案,是二零零五年通過的,有效期三年,目的在管制住房租金,制止業主或房東恣意提高租金,保護低收入家庭的利益。
這項法法規定:“在首都地區以及其他高度都市化的城市,每套住宅單元每月租金不超過一萬比索以及其他地區的每套住宅單元每月租金不超過五千比索的所有住宅單元,從該法案正式生效的日期開始,在無損害現行的租賃合同的條件下,都應該受到該法案的保護。”
此外,法案同時表示,只要承租人沒有退租,受到法案保護的這些住宅單元的租金每年上升的幅度不能超過百份之十。法案還規定,房東不能要求租房預付超過一個月的月租,也不能要求租房繳交超過兩個月的押金。
人們大概還記得,過去一個時期,特別是住房租金管制法制定前,大馬尼拉區等地住房租金不受管制,業主或房東恣意提高租金,導致一些住戶、特別是低收入的房客叫苦連天。自從這項法律實施以來,產生了一定的作用,業主或房東有所顧忌,不敢動不動就提高租金或大幅提高租金,使租戶和房客松了一口氣。
那麼,住房租金法期滿後怎麼辦?
眾所周知,在全球金融危機的衝擊下,各行各業都受到影響,特別是工薪階級受到的影響最大,有的因公司裁員而失業,有的因經濟不景而受到打擊,有的因種種事故導致收入減少,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各方應自行克制,共渡難關,避免社會因經濟不景失業人數增加而發生騷亂。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住房租金管制法期滿了,但是業主或房東不可在這個時候提高住房租金,或恣意提高租金的幅度。俗語說:覆巢之下無完卵,中下層民眾如果生活沒有保障,上層家庭的生活也不會好過。共體時艱,自行克制,這是當前各方應該作出的努力。
另一方面,參議院目前正在醞釀一項新法案,取代已經期滿的法律;而眾議院也在進行同樣的準備。住房租金關係到社會上的千家萬戶的利益,影響廣泛,如果中下層民眾不能安心工作,勢必影響到社會的穩定。為此,國會參眾兩院有必要把這項議案列為優先法案,在短期內加以通過,填補住房租金管制法失效後的空白,使廣大租戶和房客的利益得到保護。
在我們的社會中,一個家庭每月的收入,房租占大部分,其比例大約在一半以上。試想一下,如果租金毫無節制上升,那麼對一個家庭的影響如何可想而知。為了社會穩定,為了廣大民眾的利益,業主或房東應手下留情,能不加租就不加租,保持社會穩定。而國會參眾兩院必須及早立法,通過新的住房租金管制法取代已經期滿的法律,以保護廣大民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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